2021年湖北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材料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那么,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是怎么的你都清楚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
(1)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一致或相近。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被聘任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3)能力业绩要求
(一)专业理论水平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解中国宏观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发展动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取得较高质量的会计调研成果。
(二)专业应用能力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参加过省、市州(或行业、系统)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2)设计主持过省、市州(或行业、系统)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
(3)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管理办法;
(4)主持所在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或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中介机构合伙人(股东)或高级项目经理以上职务,或参与一个地区、行业或部门的会计专业管理工作;
(5)参与单位经营管理,能对所从事的财会工作或分管范围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有独到见解的正确预测意见或建议,为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专业能力得到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肯定。
(三)专业工作业绩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2)主持过1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1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工作业绩突出,被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地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4)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得到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5)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经地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学术科研能力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参与并完成国家级(含相应级别的专业学会)、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或参与完成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4)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二、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是什么?(个别地区不同)
第一步: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上报);
第二步:初审
“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第三步:评议
“高评委”委员组成“评审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提出评议意见,报“高评委”评审。
第四步:评审
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高评委”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评委表决时的要点提示:
过半数或2/3多数(国管局)评委投“同意票”方可获得高会资格;
能否获得“同意票”,主要以您报送的工作业绩,论文,答辩情况综合决定;
评委老师组成:以高校财税类教授、副教授为主,本省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精英为辅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高会评审过程和结果日趋公允。
第五步: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撤销评审结果。
√部分省市要求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本地区)公示5-10天;
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在《推荐意见表》中注明“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
第六步:最后审定、发证
对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由“省高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发放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于很多人来说高级会计考试并不难,难的是评审!这就需要我们非常用心的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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