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流程分别是什么?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兵团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得知,新疆兵团2021年高级会计评审申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单位审核、公示、推荐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那么,评审有什么条件和流程呢?
一、新疆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第一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坚决与“三股势力”、“两面人”划清界限,斗争到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渗透。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会计工作,维护、遵守《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二条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57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兵团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财会〔2019〕20号)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
第三条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第四条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学历资历
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并聘期满5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并聘期满10年。
4.在同等学历条件下,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应减少两年。
第五条 学识水平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财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第六条 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会计及相关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须具备条件1-4中的2项;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1-4中的1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5:
1.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有丰富的会计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单位的会计工作,能够正确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能够对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分析,并参与经济预测决策。
2.会计工作业务骨干,有丰富的会计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业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组织本岗位的会计工作,能够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3.能够主持或主要承担会计调研、科研课题,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撰写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
4.能够讲授会计专业知识或指导、鉴定会计实务工作,具有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5.具有8年以上社会审计实践经历,担任大中型审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 业绩成果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机制健全,会计信息质量良好。同时,须具备条件1-6中的2项;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1-6中的1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条件7-8中的1项:
1.在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会计基础管理,提高会计工作(信息)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起主要作用。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位会计制度设计并有效实施,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
3.参与单位经济管理,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经营、资本运作、内控建设和经济决策等方面发挥参谋决策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4.在近5个年度内2次考核优秀或专业技术工作受到团场及团场以上的表彰奖励。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名),参与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具有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撰)会计专辑或培训教材1部以上。
7.主持3项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经监管机构或同行评价质量高。
8.主持3项以上大中型咨询项目,被客户采纳后,对促进客户规范会计核算、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发展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成效。
第八条 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字)。
3.团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会计工作研究性论文,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不少于3000字)。
二、高级会计师评审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申报、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报送“省高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上报);
第二步:初审
“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签署初步意见,提交评审组评议。
第三步:评议
“高评委”委员组成“评审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对其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评议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提出评议意见,报“高评委”评审。
第四步:评审
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审政策和申报材料,“高评委”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评委表决时的要点提示:
过半数或2/3多数(国管局)评委投“同意票”方可获得高会资格;
能否获得“同意票”,主要以您报送的工作业绩,论文,答辩情况综合决定;
评委老师组成:以高校财税类教授、副教授为主,本省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精英为辅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高会评审过程和结果日趋公允。
第五步: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内接到反映参评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举报,经核实属实的,撤销评审结果。
√部分省市要求报评审资料前,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本地区)公示5-10天;
公示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在《推荐意见表》中注明“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公示,群众无异议”。
第六步:最后审定、发证
对通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由“省高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其发放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于很多人来说高级会计考试并不难,难的是评审!这就需要我们非常用心的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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