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重庆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得知,申报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一、重庆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1)、申报条件
(一)申请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具备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一般应为大中型企业财务主管或一般单位财务负责人)。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有效提高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课题研究、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6、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且在3年有效期内(从考试合格次年开始参评计算,3年有效)。
7、按规定完成每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重庆高级会计师评审报送材料
(2)提交资料
(一)申评人员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点击“重庆会计之家”栏目下载相关表格,经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后,到现场进行资料复核,复核通过后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二)“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具体打印及复印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本单位审核盖章。
2、《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及复印。
3、其他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表中“评审审批情况”页各项内容必须完整打印在同一页纸上。
4、表的格式一律不得更改,打印后除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外不得手工填写和修改。
5、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评人员应提交论文,每篇论文从公开发表刊物中复印(封面、刊号页、目录、论文页),一式贰份,分开装订(高级会计师职称申评人员参照执行)。
(三)现场复核地点。
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重庆财政学校B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联系电话:63216191、6321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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